大家好,我是沪上书童,作为网站上海自考网的编辑,我持续关注并整理学历教育资讯,帮助广大自考生了解相关政策。今天,我要为大家解读的是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的规定》的补充说明。这份补充说明针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对学士学位申请的具体流程和条件进行了详细阐述,对于想要申请学士学位的自考生来说,这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指南。
二、办理申请登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件;(2)本科毕业证书;(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终评成绩;(4)达到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要求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关于学位授予条件中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
1. 参加并通过由本校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设计(论文)公开答辩,且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2. 参加“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毕业论文书面答辩的考生,经指导教师和评定组综合评定后,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参加公开答辩,终评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可申请学位。
四、关于学位授予条件中英语成绩的要求:
1. 持本校自考准考证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英语(二)”课程考试(课程代码:00015),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
2. 参加全国英语等级(3级)考试(简称PETS-3),获得PETS-3合格证书或者PETS-3笔试成绩合格证,自证书落款日期起,至学校正式受理学士学位申请日期止,四年内有效。
感谢大家的阅读,希望这份关于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补充说明能够帮助到正在为学位申请而努力的自考生们。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学历教育的问题,欢迎继续关注上海自考网,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我是沪上书童,我们下期再见!
成功的道路并不拥挤,因为坚持下去的人很少!加油,自考生!